为进一步促进茯苓产业稳步规范高质量发展,切实将茯苓产业培植成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实际我县出台了《长汀县茯苓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一)我县有悠久的茯苓种植历史,茯苓菌种制作技术、茯苓种植技术成熟。
(二)目前茯苓市场价格看好,种植茯苓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是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
(三)我县“十四五”期间实施松林改造51.72万亩,有11.6万亩林地可种植茯苓,为茯苓产业化发展提供充足资源保障。
二、 政策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附件4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六条:林下经济发展补助指用于支持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方面的补助,重点扶持示范建设、种苗繁育、品牌创建、森林康养,支持打造一批林下经济重点县和重点乡镇(街道),示范引领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实现林下经济良种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
《办法》发展茯苓产业,落实一县一业发展,实现林下经济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
(二)《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龙林综〔2020〕23号):长汀县2021-2025年松林改造提升任务51.72万亩,其中皆伐22.81万亩。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任务4.5万亩,其中皆伐3.85万亩。
三、主要内容
(一)扶持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从事林下茯苓种植、加工的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公司、“公司+基地+农户”等经营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不予扶持。
(二)扶持要求
1.种植要求:每户种植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山场为马尾松皆伐山场,每亩口径大于14厘米的松树兜30个以上,每亩用种60包以上。
2.加工企业要求:企业在长汀落户注册,有独立经营加工场所,厂房建设规范,有新增茯苓加工的机器设备,根据市场价格能吸收本县种植生产的茯苓。
四、资金安排和扶持标准
(一)资金安排
2022年安排资金300万元,2023-2025年具体扶持资金根据省级下达的林下经济专项资金再做安排。
(二)扶持标准
1.种植补助。对达到种植要求的每亩补助60元。根据示范带动要求全县建立若干片种植示范基地,以便学习、交流。示范基地要求每亩种植口径大于14厘米的松树兜40个以上,每亩用种80包以上,根据示范需要开设作业道并实施林地劈草,示范基地每亩补助80元,作业道每公里补助1.5万元,林地劈草每亩补助80元。示范基地要求交通便利、地势较平缓且立地条件较好。
2.加工企业补助。按机器设备采购金额的30%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100万元。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茯苓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下茯苓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茯苓产业发展中的有关事项,研究制定促进茯苓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加强质量管控。推行统一规划、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产品溯源体系。加强茯苓生产经营加工监管,做好品种来源、整地、栽植、除草、病虫害防治、采收、初加工、分级、包装、运输、仓储有关生产信息记录,建立信息数据库,做到种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品种有保障,确保林下茯苓品质。
(三)加强技术培训。推广运用先进实用茯苓种植技术,邀请科研院所技术专家或长汀县鸿鑫食用菌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全县有意向种植茯苓的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人才培养。每年举办2期以上林下茯苓种植技术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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